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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因涉财务造假被实施“ST” 原控股子公司时任总经理组织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2)

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发布公告,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营业收入5973.45万元,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武汉冠威是2019年4月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稍早,于2016年成立。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万元。这三家企业均为自然人控股。今年4月,智云股份曾公告称,公司通过询问九天中创管理层、检查采购相关资料、走访供应商、调查九天中创与相关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等方式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持续梳理及调查。

原控股子公司高管组织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事涉及的处罚对象既有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也有原控股子公司时任总经理,还有上市公司时任董事、监事等。

其中,师利全时任智云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涉案期间承担对智云股份全面管理职责。其未能组织智云股份对九天中创采取有效管控,未能阻止智云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周非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组织实施了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伪造材料采购记录、虚假确认收入等财务造假行为,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包锋参加年审问题沟通会,仍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在智云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相继辞职,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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