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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因涉财务造假被实施“ST” 原控股子公司时任总经理组织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

智云股份因涉财务造假被实施“ST” 原控股子公司时任总经理组织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

12月10日晚间,智云股份(300097.SZ,股价8.34元,市值24.07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因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智云股份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20年收购标的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具体来看,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以采购原材料的形式购回九天中创出售给下游客户的设备,虚增九天中创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

根据公告,周非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组织实施了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伪造材料采购记录、虚假确认收入等财务造假行为,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记者注意到,因为收购标的存在财务造假,智云股份与地方国资还涉及到一起仲裁事项。

九天中创与供应商等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

12月10日晚间,智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因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智云股份股票自202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4年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智云股份”变更为“ST智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智云股份存在造假涉及其2020年收购标的。

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九天中创81.3181%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具体来看,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以采购原材料的形式购回九天中创出售给下游客户的设备。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创为确认上述收入,分多笔向冠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6770万元(武汉冠威截留50万元)。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九天中创转款6750万元(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上述6750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776.55万元)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

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发布公告,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营业收入5973.45万元,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武汉冠威是2019年4月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稍早,于2016年成立。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万元。这三家企业均为自然人控股。今年4月,智云股份曾公告称,公司通过询问九天中创管理层、检查采购相关资料、走访供应商、调查九天中创与相关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等方式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持续梳理及调查。

原控股子公司高管组织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事涉及的处罚对象既有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也有原控股子公司时任总经理,还有上市公司时任董事、监事等。

其中,师利全时任智云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涉案期间承担对智云股份全面管理职责。其未能组织智云股份对九天中创采取有效管控,未能阻止智云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周非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组织实施了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伪造材料采购记录、虚假确认收入等财务造假行为,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包锋参加年审问题沟通会,仍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在智云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相继辞职,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据审计报告披露,审计机构对九天中创2022年全年采购的材料执行了检查、走访及采购价格对比分析等程序,前述的材料采购中有6443.46万元的材料由于其无法有效的对其采购单价的合理性实施分析程序,因此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因为收购标的财务造假,智云股份与地方国资还涉及一起仲裁事项。

今年9月,智云股份公告,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上市公司、九天中创等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合计1.72亿元。

四川九天称,2022年期间,九天中创虚增净资产、收入及利润,由此公司认为有权申请撤销相关《回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并要求上市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九天中创在智云股份2020年实施并购后由于未完成业绩承诺,智云股份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回购义务,四川九天则是业绩承诺方引入的第三方投资人,其股权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为资阳市国资委。

随后,申请人四川九天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了财产保全。截至10月21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已冻结了智云股份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智云新能源4.5045%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506万元)、智云股份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鑫三力34%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1.02亿元)及智云股份持有的联营企业九派格金25.1111%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4519.998万元)。当时,上市公司表示将争取尽快解决相关纠纷事宜,从而解除银行账户资金、所持下属公司/企业部分股权被冻结状态。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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