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商业频道首页 > 财讯 > 正文

实控人涉挪用资金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威龙股份:未占用公司资金

实控人涉挪用资金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威龙股份:未占用公司资金

12月25日晚间,威龙股份(603779.SH,股价8.19元,市值27.2亿元)公告披露,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家属的通知,闫鹏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威龙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威龙股份2023年财报,未在威龙股份担任具体职务的闫鹏飞,彼时担任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云翔”)董事长。

对于闫鹏飞所涉相关问题的细节,在12月25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爱特云翔、威龙股份等多个相关方,但公开电话未有人接听。

实控人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威龙股份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家属的通知,闫鹏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身为上市公司实控人,闫鹏飞并未直接在威龙股份担任职务,而在其成为实控人前,威龙股份股东经历了多次变更。

2020年底,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珍海持有的18.81%的股份被司法拍卖,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鑫诚一号”)以成交价3.97亿元拍得。因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威龙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珍海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2021年起,高管及股东陆续减持,2022年10月,公司彼时的第二大股东鑫诚一号将其所持有的18.8%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山东九合云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九合云投”),后者代替鑫诚一号成为第二大股东。

热点推送

本周关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