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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引连环索赔!长园集团诉讼缠身 一审被判赔3.45亿元(2)

公开资料显示,长园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案的缘起,在于公司此前因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实锤”。

2020年6月,深圳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超3亿元。

此后,长园集团于2023年5月收到公司大股东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涉案金额约5.72亿元。

2024年2月,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长园集团,涉案金额约0.56亿元。

3月1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熊贤忠等3名投资者作为原告起诉被告长园集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计9356.85万元损失;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等费用。

财务层面,长园集团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亿元到-6亿元;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亿元到-6.5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12日收盘,长园集团跌1.29%,报4.58元/股,公司最新总市值60.40亿元。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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