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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多地再出台支持政策!(2)

湛江发布稳楼市新政

9月15日,湛江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楼市,多地再出台支持政策!

其中提出,为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另外,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该笔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名下没有成套住房的,都视为首套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新政还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带押”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另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增加还贷提取方式,职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可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套房当前的贷款本息余额,每次提取额度不受当年实际还贷本息额限制,直至贷款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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