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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基金销售委托给无资质的第三方 背后牵扯三项违规 有券商营业部遭罚

9月1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2张罚单,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被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监督管理措施,时任营业部负责人邸海艳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把基金销售委托给无资质的第三方 背后牵扯三项违规 有券商营业部遭罚

北京证监局通报该营业部的三个问题,一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二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三是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

今年以来,至少有9家券商因为基金销售违规,收到超过15张罚单,个人与机构双罚情形多有出现,无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承诺收益是违规重灾区。加强执业资格管理,持续宣导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以及强化展业过程中的合规性是首要任务。

违规委托无资质第三方销售基金

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的问题之一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

把基金销售委托给无资质的第三方 背后牵扯三项违规 有券商营业部遭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

问题之二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问题之三是,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八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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