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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所因光莆股份年报审计存在问题 收到监管函

大华所因光莆股份年报审计存在问题 收到监管函

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李轶芳、陈益汐因在光莆股份(300632)2022年年报审计中存在多项问题,收到了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大华所未能对光莆股份的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进行充分的审计程序,未发现会计差错及相关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不一致。

具体问题包括光莆股份在委托加工业务中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大华所未及时关注模具收入的确认、存货报废处理不当等。此外,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还涉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识别不足,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等。大华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其重视问题并及时整改。

2024年前三季度,光莆股份实现收入6.40亿元,归母净利润7171万元。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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