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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剩余款项1.36亿元

中恒集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剩余款项1.36亿元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中恒集团(600252.SH,股价2.42元,市值81.17亿元)选择转让参股公司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合资管)18%的股权。2024年3月底的结果显示,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宏桂)以1.94亿元竞得上述股权。

广西宏桂是广西联合资管的第一大股东,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广西联合资管36%的股权。大股东出手,本以为“稳了”的事情却出了岔子。

1月2日晚间,中恒集团公告,根据相关约定,广西宏桂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的转让款1.36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广西宏桂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的剩余转让款。

中恒集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剩余款项1.36亿元

接盘方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剩余款项

广西联合资管设立于2016年10月,中恒集团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18%。2023年1—5月,广西联合资管营业收入为1.86亿元,净利润为603.48万元。2023年8月,中恒集团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管控效能及使用效率,聚焦主业,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上述股份。

2024年3月29日,挂牌期满后,中恒集团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广西宏桂以1.94亿元成交。5月22日,中恒集团收到股权转让款5823.37万元,占转让价款的30%。根据相关约定,广西宏桂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中恒集团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剩余的70%转让款,即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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