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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光伏子公司被捷佳系提起诉讼 公司董秘:对方延迟交货导致产生合同纠纷(2)

当月,徐州光能分别与捷佳伟创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3.74亿元,与常州捷佳精密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9927.33万元,与常州捷佳智能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8863.15万元,三笔合同合计5.61亿元。

次月,徐州光能又与捷佳伟创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增补采购多晶硅淀积炉等设备,上述采购设备总合同金额亦相应变更为5.87亿元。

据彼时公告,双方约定捷佳系公司应于2023年7月开始交货,华东重机子公司则按照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

在违约责任一栏,双方约定,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而“延期”二字也成为双方后续纠纷的关键词。

据华东重机披露,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就付款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原告方延期交货和严重的合同违约等行为发生争议,捷佳系选择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要求判令徐州光能、无锡光能支付设备余款、违约金等共计2.08亿元。同时,法院做出保全徐州光能、无锡光能对应金额范围内财产的裁定。

公告还称,因捷佳伟创供货的管式扩散氧化退火炉在运行中出现反酸腐蚀等情况,徐州光能又于2024年3月与捷佳伟创签订《设备维修合同》,约定维修费38.4万元。捷佳伟创现以徐州光能未支付维修费为由在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

徐州光能已向捷佳系公司支付70%货款

谈及此次涉诉的影响,华东重机表示:诉讼对象为公司光伏业务子公司,由于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大幅下滑且持续走低,电池片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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