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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鼓励结婚生娃,哪个省份更“友好”?(5)

不过,这些生育支持政策背后,推广和落地仍然面临挑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提交的《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提出,目前,与生育相关假期设置上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生育假期定位不清,各地规定时长不统一。

在业内专家看来,休假制度是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但落实情况不如人意,主要在于休假成本的分担机制不完善。随着各地密集延长婚假、产假和育儿假等,是否会造成女性新的职场发展困境?

“这种担忧是存在的。不过目前看来,整体上婚假、产假延长幅度并没有那么大,这个代价是可以承受的。这不能成为阻止延长产假的理由。”翟振武说道,延长生育假期对于我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利大于弊的。

在谭琳看来,在实践中存在着生育休假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的休假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以及生育假期成本负担不均衡,用人单位负担较重等问题。应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对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税费减免等。

与此同时,谭琳还建议,改变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生育保险筹资模式,探索建立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补贴和个人适当缴费相结合的多方共担筹资模式,个人缴费比例可在本人工资的0.3%左右,以拓宽生育保险费来源,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

翟振武认为,婚育休假延长后真正承担成本的还是企业,各地政府财政还是应该承担一部分,探索一种成本共担的机制。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财力好的承担比例可以高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四川《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努力保障婚育假”。这一表述,意味着婚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开始真正进入地方实践,也为各地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开一个新的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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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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