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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金花股份报案 向原实控人追责!现任董事长半年内两次遭立案

发生了什么?金花股份报案 向原实控人追责!现任董事长半年内两次遭立案

7月3日晚间,上市药企金花股份(600080)发布公告称,6月25日,公司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经侦已经受理,并于7月2日收到西安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已正式受理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公司利益案。

公告显示,金花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及其他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8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8月,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决定对吴一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

行政处罚显示,吴一坚是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组织决策者、主要实施者,涉案交易均由其签字决策并安排付款执行,在知悉上述事项的情况下未勤勉尽责、推动公司及时披露,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随后,中小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上述涉及此事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公司表示,对于上述事项引发的投资者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积极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各项法律措施,追究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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