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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也得买保险?这钱谁出……(4)

从国内实践来看,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选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等9个地区开展房屋质量保险试点。“试点地区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大量试点项目落地实施。北京、湖南、重庆、海南等地也自发积极探索推进房屋质量保险工作。”朱俊生指出,上海市在借鉴法国、西班牙等国经验基础上,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质量保险制度和保障机制,并在住宅项目中全面实施。已有试点为全面推进房屋质量保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房屋保险制度,并未是为事后理赔,更大的意义在于风险减量管理,尽量让风险不发生、少发生。”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亦向《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的确,我国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基本为五十年,未来保险公司将为社会承担超长期限的保险责任。并且工程项目保险金额标的较大,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会对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经营冲击。

为了实现防患于未然,朱俊生指出,在首次投保前,保险公司应通过房屋检测机构开展一次保前风险检查,对于检查发现影响使用安全的整体或局部倒塌风险,应当上报房屋质量监管部门予以及时处理。

朱俊生认为,保险公司还应当基于承保房屋的质量状况以及年限特点,制定差异化的风险评估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保中房屋风险评估工作。对于风险评估中发现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可能引发倒塌的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应提前通过赔款方式对其采取维修整改等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实现“不出事、少出事”的根本目的。

“保险机构要充分运用科技防灾减损,进行风险减量管理。强化科技手段应用,运用激光雷达细化房屋安全管理全流程全节点监督管理,加强对住房质量的监测力度,减少房屋安全隐患。”朱俊生说道。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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