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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定增募资不超12亿元 控股股东生变(2)

该公司表示,为紧抓风电和光伏在我国电力能源体系中正从辅助能源逐步向主力能源转变的战略机遇,公司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稳定公司市场地位,进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嘉泽新能在巩固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五大业务板块之间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深化面向全国的管理布局。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38%、69.82%、67.53%、69.16%。本次发行可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该公司认为,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嘉泽新能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博荣益弘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及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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