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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被辞退”董秘现身股东大会 实控人之一被解聘总经理(2)

为何中简科技发布一份“辞退”李剑锋的声明,而后公章又变成遗失并作废?公司内部是否出现了什么情况?时代周报记者联系李剑锋,电话接通后即被挂断,之后发去短信也没有得到回复。

内部人员虚构事实引发矛盾?

中简科技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是我国航空航天用高端碳纤维核心供应商。

公开信息显示,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的李剑锋2016年进入中简科技,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综合计划部部长。2022年5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剑锋担任董秘,接替辞职的原董秘、财务总监魏星。按照中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完成的换届,李剑锋的任期届满是到2025年12月。

根据中简科技最新公告披露的公司章程(更新于2024年5月),其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其中包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而10月30日关于辞退李剑锋的公司声明,并没有说明是否经过了董事会决议。中简科技10月31日回复投资者的询问中也提到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并表示公司没有解聘李剑锋的计划或相应安排,李剑锋在正常履职中。

中简科技“被辞退”董秘现身股东大会 实控人之一被解聘总经理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11月11日中简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录音显示,李剑锋对此事件回应称,公司内部有一个初步调查,是内部人员虚构事实、引发矛盾、煽动舆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久诚律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董秘作为核心管理人员,人事上面的异动情况也可能涉及到中小股东利益,作为上市公司应当对该事件发布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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