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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因合规不足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弘业期货因合规不足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弘业期货因合规不足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财中社12月4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告,弘业期货(001236)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存在不足,受到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调查显示,该公司分支机构向境外子公司介绍客户并向员工发放业绩提成,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要求弘业期货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接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如对此监管措施有异议,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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