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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来了!将在金融机构范围内试点先行

为配合做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加强网下投资者询报价行为监管,推动构建良好网下发行市场生态,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制定了《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指引》),并自1月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中证协还提到,考虑在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范围内试点先行,逐步将“白名单”推广应用到其他类型市场机构。在业内人士看来,高质量的网下投资者能够在市场波动时保持理性,避免盲目跟风或恐慌性抛售,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减少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

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来了!将在金融机构范围内试点先行

明确进入“白名单”条件

1月3日,中证协发布《管理指引》,旨在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导向,将具有示范作用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列入“白名单”,推动形成高质量网下投资者队伍。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管理指引》共五章二十四条,分别对“白名单”的分类、组织实施和应用等作出规定,包括明确专业机构投资者主动申请进入“白名单”的条件;对考核指标作出细化规定;公开“白名单”分类管理工作程序;明确“白名单”应用机制等。

具体来看,《管理指引》明确,符合在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中,网下投资者达到A级或者相当层级以上;上一年度管理的中国境内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资金、年金基金账户连续四个季度平均总资产以及自营投资账户股票总市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具有独立的股票研究能力,且具有两年以上主动股票研究、投资经验的中国境内研究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数量合计达到30人以上;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新股报价审慎、客观等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可自主申请进入“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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