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商业频道首页 > 财讯 > 正文

15位长的电话号码,要来了(4)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基础平台提供方完成700号段开通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二)过渡阶段。试点准备阶段结束后,进入过渡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受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和专用码号资源申请,新增业务统一使用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专用号段。过渡阶段共3个月,存量业务使用的码号资源应在过渡阶段内完成调整迁移工作。过渡阶段结束后,除获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除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外,不得擅自改变主叫号码;除700号段外,不得将其他号码作为中间号。

(三)试点阶段。过渡阶段结束后,进入正式试点阶段,全面验证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实现模式、社会效果和安全保障能力。试点阶段共两年。获得试点批文和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提前退出试点、补充或退回码号资源。试点期间,各参与企业应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业务核查溯源相关工作,如存在试点要求落实不力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依法依规暂停试点,直至整改完成;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依规撤销试点批复和试点资格,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三、相关要求

各业务参与方应严格遵守码号资源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实名制、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防控等各项规定,制定本企业相关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

(一)应用平台提供方

1.加强码号资源管理,按需申请、科学规划、合理使用码号资源,不得用于拨打商业营销电话或发送商业营销信息。应为不同的业务使用方配置相对独立、可明确区分的码号资源,不得在不同的业务使用方间混配码号资源,并做好使用登记。

热点推送

本周关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