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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人获刑!诈骗集团后台控制"股票"涨跌(4)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诈骗集团往往紧跟国内社会时政民生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极易使人上当受骗。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识诈防诈意识,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线。

一是警惕高薪引诱出境参诈。近年来,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和幕后“金主”藏匿境外,他们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引诱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同时,有的诈骗团伙还在管理控制过程中对成员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切莫相信招聘门槛较低、不要求外语基础、不要求相关专业技能的境外高薪招工信息,务必擦亮双眼,以免误入境外犯罪集团。

二是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或将面临刑罚、行政处罚及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广大群众切勿受他人引诱蛊惑实施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跑分”洗钱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

三是牢记“三不一多”原则。避免上当受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防止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不要向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心理防线。说到底,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成功和收获都需要通过努力和奋斗来实现。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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