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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逾期 亚邦股份:如被迫履行担保义务,将通过法律程序追偿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逾期 亚邦股份:如被迫履行担保义务,将通过法律程序追偿

11月12日晚,亚邦股份(SH603188,股价4.2元,市值23.95亿元)披露,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欣环保”)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7700万元。因仁欣环保未能按期支付租赁本金及利息,金港租赁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8月21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亚邦股份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1191民初1258号。

参股公司因未按期支付租金被起诉

据悉,亚邦股份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仁欣环保与金港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仁欣环保以自有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向金港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总额7700万元。亚邦股份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金港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

亚邦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金港租赁的《通知函》,经仁欣环保与金港租赁协商一致决定,拟将原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金还款计划做出调整,调整后的租赁本金、租赁期限及租赁利率均维持不变,租赁利息由816.27万元调整为903.73万元,利息总额增加87.46万元。

亚邦股份作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保证人,同意并确认上述租金还款调整方案,并在原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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