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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近1年 越博动力披露财务造假将被罚3080万元(3)

另外,2019年至2021年期间,证监会提到的另一名配合造假主体于懿在与李占江接触中知悉越博动力“做大业务”的意图,并根据李占江请求和安排,于懿提供他控制或联络的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虚假业务,共配合越博动力虚构业务收入2.7亿元。

证监会认为,于懿、贺靖明知李占江主导越博动力经营业绩造假,仍连续多年配合开展相关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其中贺靖存在减轻情节。证监会拟决定,对于懿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贺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多名责任人面临处罚

2023年4月,越博动力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同时在2022年年报中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按照总额法核算的新能源车辆销售业务相关营业收入和成本数据按照净额法进行更正调整。

证监会认为,越博动力的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对于越博动力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李占江、刘恒,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徐方伟、孟涛。

其中,李占江存在组织指使越博动力虚增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收入和利润、虚假转让资产及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情形。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越博动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李占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3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控人罚款850万元;对刘恒、徐方伟、孟涛、钟孟光等前任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认为,李占江决策、组织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刘恒参与组织实施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拟决定对李占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恒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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