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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是很高的”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预计首个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明年初发出 进入“沙盒测试”不代表就能获批牌照(2)

香港金管局看重机构申请材料的完整度及概念的可行度

会议当天,香港金管局发布了《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上述两套指引将于8月1日刊宪。据悉,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需遵守《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

在会议现场,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介绍,《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涵盖多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储备资产管理”“财政资源”“风险管理”“企业管治”“发行、赎回及分销”。《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对反洗钱方面的监管要求涵盖“风险评估”“客户尽职审查”“持续监察”“稳定币转账”“可疑交易报告”等。

何汉杰强调,8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不得向公众积极推广其法币稳定币发行。此前,香港金管局方面曾多次表示受监管的稳定币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应先严,实现“走稳”,然后按照实践经验适度放松。

何汉杰还透露了香港金管局对发牌公司在哪些方面有要求,比如:满足监管要求(如储备资产的管理、赎回、风险管理、反洗钱)、管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整全”的合规计划及足够资源、遵守法规、实在的应用场景、切实可行的具体商业方案和落实计划、周全而稳妥的业务模式及运作安排、充足的技术和财政资源等。

何汉杰还介绍,在牌照申请过程中,香港金管局比较看重的“申请材料成熟程度”具体是指:“申请材料是否完整,以及机构关于稳定币的概念能否说服香港金管局方面。”他还强调,香港金管局不会对外公布向其表达意愿或提交申请的机构名单,首阶段未获发牌照而又有意继续申请的机构,香港金管局会与其保持适当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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