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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半年求职严重受阻,空窗期何以成为求职者“黑历史”?(4)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检索“空窗期”“求职空窗期”等关键词发现,存在大量有相似经历的空窗期求职者,基本空窗期超过半年的找工作就会存在各种困难。有的求职者甚至仅有两三个月的空窗期,也会被HR认为“空窗太久”,最终被拒。

有求职者称,自己空窗3个月,找工作时被HR调侃:“你这么久不工作一定不缺钱,没什么挣钱欲望吧。”最终HR以工作没有动力为由将其拒绝。

记者注意到,这些求职者大概可分为几种:一种是刚毕业时决定考公、考研等,失败后想要求职但失去了应届生身份;一种是因个人原因,如生病、家庭原因等离职后再就业;还有一种是从上一份工作辞职或被辞退后,一段时间后仍未能找到新工作,因此出现空窗期。

对此,不少网友吐槽,“因为家人生病不得已空窗,再找工作却接连被拒”“至少应该给人一个面试机会”“有求职空窗期难道就是工作能力不行吗”……

浙江杭州一名企业HR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公司在招聘时,对于空窗期半年以上的求职者往往会直接卡掉简历,“长时间的空窗将被认定为工作能力、节奏脱节”。“岗位有限但求职者众多,我们招聘还是力求高效招到合适的人,有空窗期肯定会被看作是一大减分点,在还有其他求职者选择下,有空窗期的就不会被考虑了。”

“据我了解,其他公司大多也一样。”这名HR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海明说,所谓“求职空窗期”不具有标识性意义,这对企业用工本身是无意义的。如果企业把求职空窗期明确作为筛选条件,就构成了就业歧视,肯定不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招聘中在意空窗期,可能有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这段时间的背调难以开展,不能排除风险;其二,无论主动空窗,还是被动空窗,企业均有可能对求职者将来的工作状态产生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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