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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券商卷入金通灵财务造假案 大华所被罚4402万

 四家券商卷入金通灵财务造假案 大华所被罚4402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连发7张券商罚单,直指四家上市券商。国海证券(000750.SZ)、光大证券(601788.SH)、华西证券(002926.SZ)、东吴证券(601555.SH)及相关责任人被罚,事涉多期财报存虚假记载的上市公司金通灵(300091.SZ)。今年初,金通灵因自2017年至2022年连续6年年度报告存在营收业绩数据造假行为,被江苏证监局处罚。

具体来看,光大证券及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海证券及项目持续督导保代林举、唐彬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东吴证券及项目负责人王秋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华西证券受到的处罚最重,被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项目持续督导保代郑义、陈庆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

蓝鲸新闻记者关注到,4家券商都因上市公司金通灵被罚,但所涉项目环节不同。

其中,国海证券涉及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名保代被出具警示函。

经江苏证监局调查,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出具的2017-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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