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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经营贷乱象:执照、流水、实体“一条龙”造假 何以瞒过银行?(5)

此外,通过伪造经营资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部分贷款流入民间借贷市场或小额贷款公司,形成资金空转。

记者从西部地区某银行了解到,该行收到通报,近期部分银行机构发生贷款诈骗案件,案情过程为:涉诈贷款业务由中介机构推荐,通过伪造借款人申贷资料、短期内在多家银行申贷、伪造银行印章私自注销抵押登记等手段,实施贷款诈骗活动,贷款种类主要涉及一手房住房按揭贷款和普惠型经营贷款,不排除非法中介组织职业背债人共同实施贷款诈骗。

其作案手法多样,其中包括精心包装贷款人资质。借款人通过伪造职业、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提供同一房产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先后向不同银行机构申请二手房住房按揭贷款。

据记者观察,监管部门曾下发相关通知,提示银行违规“转贷”风险,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并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要求银行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严防内外勾结、诱导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等问题发生。

银行警醒:全面加强中介管理

记者从西部地区某城商行独家获悉,近期该行印发内部方案,全面加强贷款诈骗风险防范工作。

“我们已经加强了中介管理。”该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对记者透露,该行着重加强了合作方中介的准入、合作、退出全流程管理,并逐步对合作方中介进行名单制管理,将合作期间诱导或联合借款人骗取银行贷款的合作方中介纳入黑名单。

除了强化中介管理,部分银行甚至公开表示不与中介合作。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宿州农商银行声明,不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营销合作。

一名银行业资深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遏制不法中介助贷乱象,应做到从“形式审查”到“实质穿透”。例如科技赋能风控,引入大数据分析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比对水电费、社保缴纳、税务数据等非财务指标;延长贷后跟踪周期:对经营贷资金流向实施“3至6个月动态监测”,而非仅依赖放款时的合同备案;建立“黑名单”机制,将频繁更换注册地址、无实际经营痕迹的企业列入高风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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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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