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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9月1日起实施!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后,还可以继续缴存资金吗?速看......(2)

对此,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分析:“个人养老金由个人依法自愿参加并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并通过市场化投资努力实现保值增值,作为个人为自己未来退休或年老后提前进行养老金融储备。国家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即在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资金和投资过程中获得的投资收益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最终领取个人养老金时按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最低一档税率缴税。”

不少百姓关心,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后,还可以继续缴存资金吗?

据新华社,根据通知,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参加人达到其他条件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等情况,继续向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增加养老积累。这时,信息平台会将个人养老金账户重新变更为缴存状态。

据了解,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要求完成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做好领取个人养老金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医保、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可获取的跨业务、跨层级数据,优化经办系统功能,为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提供便捷服务。

据央视新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针对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方法等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通知》明确,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对核实通过的,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3%个人所得税后,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要求,完成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做好领取个人养老金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医保、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可获取的跨业务、跨层级数据,优化经办系统功能,为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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