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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董事长被“限高”

ST纳川董事长被“限高”

10月22日,ST纳川(300198)公告称,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近日收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此次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ST纳川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给排水管材研发制造销售、管道修复、管道工程服务、管网投资运营业务,以及新能源业务。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最新公告披露的《限制消费令》提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ST纳川)、陈志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纳川管材有限公司、天津纳川管材有限公司、陈志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ST纳川表示,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受到限制消费令事项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相关方的沟通,争取尽快解决金融借款纠纷诉讼。

据公开资料,陈志江为ST纳川董事长。2013年8月,陈志江“天价离婚”一事闹得满城风雨,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ST纳川彼时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志江与张晓樱已签署离婚协议。陈志江将其所持公司6753.24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2.29%)的一半即3376.62万股分割给张晓樱。按当天收盘价计算,张晓樱所分得股份市值已超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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