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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新规新动态!两类“基准库”出炉 “投资之锚”每半年动态调整(3)

策略指数方面,策略类指数的选取原则包括:一是该类指数应尽可能清晰地反映特定策略因子或风格的整体表现;二是不同因子风险收益及定位应具备足够区分度;三是优先选取在主流宽基指数基础上开发的策略指数。策略指数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基于沪深300、中证500、中证800、中证1000、国证1000等重要宽基开发的成长及价值风格指数;2.至少已被10只主动管理型基金用作业绩比较基准,表征性好的红利、ESG指数;3.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或者行业发展方向,且经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指数。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采用债券类、基金类、商品类、多资产等指数、合约价格、利率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的,《说明》中指出,应当选取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主流要素。对于投资于除港股市场外的境外市场资产,应当选择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主流指数作为基准,且指数编制发布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经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且该机构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

基准库将动态调整

两类基准库并非一成不变,《说明》中解释称,协会组织行业机构成立专家组,开展基准库建设和动态维护。专家组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按季度启动基准要素的出、入库评估,每半年启动一、二类库之间的调整评估。

其中,二类库中的基准要素,若满足一类库的入库标准,经专家组评议,可从二类库调入一类库。一类库中的基准要素,不再满足一类库入库标准的,经专家组评议,可从一类库调出。基准库外的基准要素,经专家组评议,可调入基准库,原则上首先调入二类库。

此外,基准要素出现下列情形的,经专家组评议,将相关基准要素移出基准库:1.基准编制机构停止编制或发布的;2.基准要素不符合入库基本标准的;3.不符合基准库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专家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评价机构、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的专家代表组成,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可派员列席。专家组由协会组建,协会按照公正、廉洁的原则选聘相关行业专家。专家组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秘书处人员由协会指定。

公募新规新动态!两类“基准库”出炉 “投资之锚”每半年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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