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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认罚”止讼 投资者索赔风暴暂歇(3)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西陇科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5.96亿元、利润合计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亿元,利润合计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亿元,营业成本合计7.77亿元,利润合计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依法决定对西陇科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董事长、总裁黄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黄伟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基础化工事业部时任总经理张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王庆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目前距离西陇科学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五个月,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索赔。”厉健表示,西陇科学因定期报告虚增营收和利润被处罚,就涉案金额和所占比例而言,其财务造假行为性质恶劣、非常严重,属于典型的诱多型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共收到204位投资者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涉诉总额为2315.08万元。其中,经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涉诉金额1273.30万元;公司与31位投资者和解涉诉金额为183.07万;尚处于民事诉讼一审阶段的涉诉金额为85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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