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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新政:方式及影响(4)

对于土地增值税,此次新政未做调整。

3、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公告》提到:“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解读:在2010年,税务总局曾发文规定各地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即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整,许多房地产项目的实际土地增值税率已经显著降低,导致企业多缴税费,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了缓解这一压力,新政调整后,东部地区的预征率下限降至1.5%,中部和东北地区降至1%,西部地区降至0.5%。

此次政策调整不仅降低了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且有助于稳定企业的预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土地增值税实际税率已经降低的项目,企业可以期待退税,从而释放出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运营活动。

4、三招可救地产:组建5万亿住房银行、持续降息、全面放开限购

短期看,三招可救地产:

1)组建5万亿以上的大型住房银行收储,利率要低、期限要长、规模要大、分配要公平。收储库存商品房用于保障房,一举多得,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打通开发商现金流,避免居民烂尾楼,为民众提供保障房。

2)持续降息,配合降低相关税费、中介费等,减少购房成本。

3)全面取消限购,回归市场化,释放刚需和改善型需求,广州已全面放开,后续其他一线城市也应该逐步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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