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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三大首席经济学家解读《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4)

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协同

关键在于“引导”与“市场化”的平衡

中国基金报:《政策举措》提出,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用好用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工具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您认为这些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组合拳”,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优化配合,才能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并降低财政资金风险?

李湛: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协同,关键在于“引导”与“市场化”的平衡。《政策举措》提到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工具,财政资金应该扮演好“催化剂”的角色,主要用于分担早期风险、降低初始成本,以此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则要发挥其市场化的风险评估和项目筛选专长,确保资金投向真正有潜力的创新企业。要配合财政资金更好地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同时也要防止金融机构因过度依赖财政补贴而放松自对身的风险把控,透明化操作流程和明晰化责任划分都能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并降低财政资金风险。

魏凤春: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需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借杠杆效用激活源头活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工具当聚焦“四两拨千斤”,通过限定支持领域与时效约束,引导金融机构向硬科技领域配置资源,避免资金空转。激励与约束机制需双向发力:对企业,以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定补贴梯度;对金融机构,按风险分担比例设考核挂钩。政府角色应锚定“激活剂”而非“替代者”,通过政策“组合拳”疏解信息不对称,让市场在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既释放创新活力,又以规则框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底线。

邓海清:财政政策应侧重于引导和支持,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担金融机构风险;金融政策则需要注重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根据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灵活组合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于初创期企业,加大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对于成长期企业,通过优化信贷政策和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组合拳”的最大效益。加强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掌握企业创新情况和金融需求,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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