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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遭深交所处分,进而被上交所警示,中信证券与国投证券怎么了?

日前,上交所披露了对中信证券及4名保荐代表人、国投证券及2名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记者注意到,这两家券商及保荐代表人被“点名”的主要原因竟然相同,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再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然而,这两家券商却未及时上报上述情况,导致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记者查询发现,去年下半年,深交所确实对中信证券、国投证券分别采取了监管措施。另外,通过对比本次中信证券4名保荐代表人及国投证券2名保荐代表人的姓名发现,上交所提及的相关再融资项目或指向国投电力、中国核电的再融资项目。

收其他交易所“罚单”而不符合再融资分类审核

首先是中信证券。上交所表示,中信证券在上交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

经查明,中信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中信证券未及时向本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其次是国投证券。记者注意到,上交所指出的国投证券违规情况与中信证券如出一辙。同样是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

《审核规则》中明确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保荐人或者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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