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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晨光电机新增股东谜团待解 经营现金流锐减与营收背离 财务内控问题频发(2)

首轮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说明陈奇伟入股公司的背景、入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说明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权利安排,结合特殊投资条款效力恢复条件,说明相关条款安排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简称《1号指引》)1-3估值调整协议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说明陈奇伟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是否符合《1号指引》1-2申报前引入新股东与增资扩股的相关要求,并视情况完善相关承诺。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也引起北交所关注。

2022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永宽之弟吴永夫以967.88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60万元,增资价格31.63元/注册资本,公允价值为68.02元/注册资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永宽和沈燕儿,合计控制公司93.39%的股份,两人为夫妻关系。吴永夫直接持有公司3.39%的股份,在公司担任物控总监。公司未将其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永宽曾代董贤成及其配偶孙亚儿持有公司股权。

北交所要求,结合出资来源、支付方式等情况,说明吴永夫入股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利益输送等特殊利益安排,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结合报告期内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说明未将吴永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原因,相关认定是否准确。

说明发生前述股份代持的原因,是否真实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其他股份代持。

业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23%、22.83%和19.73%,呈下滑趋势。

对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北交所问到,“是否表明公司产品竞争力不足,是否存在现有市场份额被抢占、业务拓展不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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