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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万元现金存取或无需登记!反洗钱监管转向风险为本(3)

此次《征求意见稿》则移除了对现金存取业务“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的要求,但在为客户提供现金汇款、实物贵金属买卖等等一次性交易金额业务超过5万元的,金融机构仍需开展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取消5万元现金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登记,是否意味着反洗钱监管的放松?答案是否定的。

与2022年《管理办法》中仅3次提及“高风险”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显著提升了该关键词的频次(达6次),并新增了多条极具针对性的强化措施条款,火力集中于真正的高风险领域:

一是高危场景禁止简化:“当怀疑客户或者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等高风险情形的,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二是紧盯特定敏感人群:“客户或其受益所有人为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在具有较高风险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前述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是严控高风险地域关联: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以及强化监控国家或地区名单。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或交易,金融机构应当结合业务关系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至9月3日。业界普遍预期,在充分吸纳市场意见并完善后,《征求意见稿》有望在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五轮互评估前正式落地,成为中国反洗钱监管迈向“风险为本”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一跃。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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