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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不认同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将继续磋商

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简称“欧委会”)发布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方案(终版)文件,终裁方案被传至欧盟官方公报。这意味着对中国进口纯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7.8%至35.3%的额外反补贴税在欧盟当地时间10月30日0时生效,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天。

在原有10%关税的基础上,加征的额外反补贴税具体税率是:被抽样的三家企业比亚迪、吉利、上汽集团被征收的反补贴税分别为17.0%、18.8%和35.3%;其他合作公司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个别审查请求后,特斯拉被征收7.8%的关税;所有其他不合作的公司被征收35.3%的关税。

中方不认同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将继续磋商

车企被加征的税率。 文件截图

10月3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已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诉讼,中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

据欧委会10月29日下午发布的消息,终裁方案原本计划10月30日上传至欧盟公报,并在次日生效。不过,仅发布数小时后,10月29日傍晚终裁方案即被“提前”上传。

欧委会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开始于2023年10月,欧委会在欧盟相关产业并未提出调查申请的情况下,主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欧委会认为掌握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生产商获得了补贴,并给欧盟产业造成了损害威胁。

2024年6月12日,欧委会对初步调查结果和拟采取的临时反补贴措施进行了预披露。10月4日,欧盟通过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终裁措施,并公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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