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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察院介入 杉杉股份ST新亚“并购残局”牵动20万股民(5)

没有收到剩余股权款的杉杉,反被新亚起诉了。

“衢州杉杉股权交割完成已经一年多,在《结算协议》付款期限届满之际,再发起诉讼,从时间点看,这是恶意诉讼。而且在履约过程中,新亚曾专门给我们发了个函件,承认欠我们钱,却从来没有提过任何产能的问题。”李智华认为,新亚发起诉讼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载明“双方任何异议,应于2023年6月30日提告”,同时在《交割备忘录》中亦明确:“杉杉方面的任何责任(如有)豁免”。

那么,ST新亚为何选择在这一时间点起诉宁波甬湶?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前述产能问题又是如何约定的?

ST新亚的宋佳航解释道,“公司在2024年初审核2023年年报时发现,六氟磷酸锂产能不达标,但梳理原因、识别问题根源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等问题搞清楚差不多是在2024年6月左右。”

按照宋佳航的说法,“双方当初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衢州杉杉产能有非常明确的约定,即六氟磷酸锂年产能为4000吨,并且股权交割的时候产线已经是竣工的状态。”

不过,财联社记者翻阅ST新亚过往公告发现,当年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衢州杉杉被评估的实物资产中,列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1.53亿元,主要系年产5万吨锂电池材料及配套项目(二期),含4000吨的六氟磷酸锂、3万吨的电解液项目。其中,4000吨六氟产线(对应权益)在当时的衢州杉杉51%股权的估价(即7.038亿元)中占比11.16%(7854万元)。

ST新亚的公告还显示:2021年6月,衢州杉杉拟以19082.9万元投建2000吨/年的六氟磷酸锂二期项目;次年3月,该公司六氟磷酸锂二期项产能由2000吨/年变更为4000吨/年,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1.468亿元变更为2.0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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