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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法务部:造谣者已到案,涉寻衅滋事罪!

小鹏汽车法务部:造谣者已到案,涉寻衅滋事罪!

小鹏汽车法务部:造谣者已到案,涉寻衅滋事罪!

2月1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在微博发文称,2月13日,小鹏汽车就有人在网络上造谣“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向公安机关报案,现案件已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到案。目前该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

小鹏汽车法务部表示,对于主动或参与实施编造及散布虚假信息的媒体、个人及企业,小鹏汽车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2月12日,有微博用户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一文,文章声称,广州法院于2024年12月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并称该案为“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将推动行业法规与技术升级。

随后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小鹏汽车法务部进行辟谣,指出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且工作人员就此事报警。

2月14日,记者从广州天河区法院以及小鹏汽车方面获悉,该案件不存在,系谣言。

2月17日,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CHE车说道已被封禁,与该账号同名的多个自媒体平台账号则停更至2月13日。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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