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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发布二十条举措 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浙商银行发布二十条举措 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2月18日,浙商银行在杭州发布《全面助力浙江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二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二十条举措”),内容涵盖了综合化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绿色金融、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金融顾问、善本信托等多个方面,并联合6家协会发布共同富裕倡议书,开启了该行“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系列行动。

“浙商银行擎旗善本金融,金融助力共同富裕既是善本金融的基本内涵,也赋予了善本金融更高使命。”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服会”)主席,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建强表示,为此,浙商银行提出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的二十条重点举措,将深入推进金融顾问制度、开展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实施善本信托工程、推进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开展财富管理创新,努力成为金融助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陆建强认为,金融助力共同富裕、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守正创新。具体来看,一要紧扣“均衡性发展”和“共享型生态”两大价值内核。二要紧盯“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三大差距主攻方向,以综合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金融产品和理念驱动乡村振兴。三是构建普惠金融、保障金融、慈善金融、财富金融作为四大支柱,重塑财富积累机制。

“接下来,浙商银行将以综合化金融服务持续做大融资服务总量,力争到2027年省内融资服务总量突破13000亿元。”浙商银行副行长骆峰说,以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助力打造“金融生态的优质区”,力争到2027年与县域签约实现全覆盖;以善本信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力争到2026年实现省内山区海岛县全覆盖,2027年实现省内县市区全覆盖。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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