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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辉:别再送钱了(6)

最令他担忧的是:“那些老老实实做产品、不愿行贿的商家,往往会被拒之门外,而那些敢于砸钱、敢于搞暗箱操作的商家,反而能混得风生水起。久而久之,直播间里充斥着各种货不对板、质量低劣的商品,最终受到伤害的是消费者,整个行业的声誉也会受到影响。”

围剿与破局

面对直播行业严峻的腐败形势,董宇辉的高调反腐,或许是一个信号,这个行业需要“强监管”。上海杨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曾公开科普:选品、招商、流量分配这些岗位,手中的权力都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便利犯罪。

高鹏了解到,有头部主播要求招商人员全部使用公司指定的通信工具,以此来进行招商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一些头部机构开始尝试建立内部的“廉政公署”,设立举报邮箱,要求员工签署廉洁协议,甚至在办公区域安装监控。这些公开的举报通道具有一定作用,但是“只要这个岗位有权力,就会持续有寻租的空间”。

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李冲亚表示,直播行业因其新业态特性,反腐工作面临独特挑战。“直播间内的腐败交易多在线上完成,贿赂方式从直接转账演变为虚拟货币或商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费’、性贿赂等,资金链条通过多个空壳公司和境外平台清洗,难以追踪。”

李冲亚认为,在直播业态中,运营人员掌握的流量分配权、内容审核权、活动提报权等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职务便利”,通过贿赂获得的“流量扶持”是否构成“不正当利益”,需要结合平台规则和具体职责进行专业论证。

同时,直播间存在难以界定的腐败模糊地带。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提到,直播间腐败行为很多都是通过口头约定或者私下转账完成,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一旦东窗事发,双方往往会攻守同盟,矢口否认。“比如商家送给招商人员的一张购物卡、一个名牌包,在法律上很难界定是‘正常的商务馈赠’还是‘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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