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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道造假 面临退市

*ST广道造假 面临退市

9月19日晚间,*ST广道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交所送达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北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告知书》显示,9月12日,*ST广道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前述事实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北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虚增营收与成本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ST广道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虚增营收与成本的规模和比例高企。

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2.83亿元、0.7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同期,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成本0.65亿元、0.85亿元、1.17亿元、1.33亿元、1.63亿元、1.52亿元、0.39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成本的比例介于83.30%至99.13%之间。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金文明明知和放任公司实施财务造假,不仅协调第三方借款、审批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还放任公司伪造合同单据,最终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5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同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赵璐因组织实施伪造合同、拦截审计询证函等行为,被警告并罚款500万元,同样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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