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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放手(2)

在宗庆后掌控的娃哈哈商业帝国中,这些“体外公司”早已存在。1996年,娃哈哈集团和法国达能集团签订协议成立合资公司,达能集团持股51%,娃哈哈集团以商标注资,估值1亿元,占股49%。当时,合资公司享有商标唯一使用权,但是达能集团发现,2001年开始,娃哈哈集团将“娃哈哈”商标许可给共计87家非合资公司使用,而这些公司全部由宗庆后家族成员控制。

这酿成了当时的“达娃之争”,2009年9月,达能集团以3亿欧元将所持51%股份出售给娃哈哈集团,这场纷争才告终。

这场纷争也让宗庆后家族成员控制的“体外公司”浮出水面,它们多掌握娃哈哈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其中就包括宗馥莉实控的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胜集团”),其最初为娃哈哈产品提供代工服务。

《经济参考报》此前曾披露过一组数据,截至2022年底,境内“娃哈哈系”(包括“体外公司”)总资产为370.47亿元,净利润为47.67亿元;而国资参股的娃哈哈集团资产总额仅为58.07亿元,净利润只有1871.28万元。不难看出娃哈哈“体外公司”体量之巨大。

2024年8月,宗馥莉正式继承宗庆后29.4%股权,出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同时,董事会改选,“宏胜系”洪婵婵和叶雅琼成为董事。这意味着娃哈哈集团的五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宗馥莉在内共有三名“宏胜系”董事。

在这之后,包括娃哈哈集团员工在内的各种资源被加速转移至宏胜集团。有原娃哈哈集团员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2024年8月开始,娃哈哈集团员工被要求转签劳动合同至宏胜集团,不仅涉及管理层人士,还涉及基层员工。

转签劳动合同引发员工有关收入下降的担忧。在娃哈哈集团,“干股分红”是员工收入的重要组成,这源自员工所持股份。娃哈哈集团共有三大股东,杭州市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城区文商旅集团”)持股46%,为第一大股东,这是一家由杭州市上城区国资100%控股的企业。宗庆后、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分列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股2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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