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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汽车首例定金案败诉 “未交车催收尾款”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小米汽车首例定金案败诉 “未交车催收尾款”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相关公司《购买协议》中“未验车即需7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格式条款无效,判令海口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双倍返还购车定金共计1万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贝隆律师事务所诉讼律师马向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小米汽车定金案的判决,不仅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更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订后产”模式中的交易规则提出明确规范:无论销售模式如何创新,都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的底线,企业需将宣传承诺转化为实际履约行为,在格式条款设计、交易流程规范等方面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小米汽车的预售定金纠纷并非个例,而是高强度竞争下汽车行业预售模式问题的集中暴露。当前行业潜藏双重核心乱象:数据泡沫凸显,部分车企将可退的“小订”包装成实单宣传,造成行业数据失真;履约失衡突出,受供应链波动、产能不足影响,不少车企难兑交付承诺,还存在配置缩水、续航虚标等实车与宣传不符的情况。

小米汽车宣传引争议

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试驾后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了一辆售价31.89万元的霞光紫SU7 Max,支付5000元定金,定金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双方正式确立买卖合同关系。同年10月,因资金周转问题,李女士与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协商顺延提车,双方达成补充约定:订单有效期为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内,李女士可随时申请排产,排产后交付周期重新计算,超过有效期未排产则视为李女士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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